东华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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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362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及相应2020年备案结果通知(教高厅函〔202013号),我校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费(元)

办学地点

体检要求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

30

4660

南昌枫林校区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文法学院

法学

30

4660

南昌枫林校区

艺术学院

音乐学

30

9600

抚州校区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考生须在73024: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dhlg_1956@126.com

材料内容

材料形式

数量

《东华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电子扫描件

1

《东华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

电子版表格

1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电子扫描件

1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电子扫描件

2

本科期间主要获奖证书

电子扫描件

不超过5

扫描件要求扫描为清晰,彩色的PDF文件,申请表和汇总表填写信息务必保持一致,以上材料统一打包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未按要求完成材料上报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教务处及相应学院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初审通过名单将在东华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面试选拔,具体面试内容及要求由培养学院确定,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专业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将由各学院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学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录取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根据面试成绩及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调剂。我校将在东华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间与2020级普通高考新生相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说明。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四)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六)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五、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学院负责具体面试考核。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六、附则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校区: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
抚州校区: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

咨询电话:0791-83897952

学校网址:https://www.ecut.edu.cn

    箱:dhlg_1956@126.com



                                             东华理工大学

                                             2020718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xlsx.xlsx